下面就是我们帮你搜集整理的有关离婚手续怎么办理办理步骤有哪些和民政局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的问答

本文目录一览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办理步骤有哪些

法律主观: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三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返回目录

民政局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

民政局离婚流程和办理手续:

1、当事人提交身者旅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并提出登记申请离婚;

2、提交离婚申请后一个月内,当事人没有撤回的,在期限届满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斗嫌拍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3、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空羡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返回目录

总结:以上问题和解答均搜集整理自互联网,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